Monday, February 27, 2006

《南方周末》记者的职业道德那里去了?

北京大学 巩献田

《南方周末》记者赵蕾为了采访我方便,在清华大学住了下来,她通过我的博士研究生
的关系找到我的电话。由于不少的老师告诉我,千万不要接见记者,有时候弄的你很难
办,有的职业道德太差。我总以为,当记者的也不容易,再说也不能一概而论。由于听
说赵蕾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我的校友,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是我们
北京大学的邻居,我想她绝不会象人们推测的那样坏。既然人家这么诚恳地来采访你,
住在附近,又等了好几天了,于是,我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放弃休息,在北大法学院履约
接见了他。

可是当我读完《南方周末》2月23日第7版的题为“巩献田:英雄还是罪人?”后,新闻
报道的客观真实性在这里被强奸了?在2000多字的报道中,竟然有十处捏造、歪曲事实
和传播错误的信息!她不遵守诺言,缺乏基本的诚信,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我再也想不到竟然有这么坏的记者和报道!

请问赵蕾:

1、我拿的发给北京大学师生和校友的、印有“北京大学法学院重建纪念”的书包是
“布袋”吗?你是拖着一个大布袋和背着一个布袋在北大校园里走吗?

2、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利益受损”?我是讲,我现在的情况很不错,每月有固定的工
资和补贴,没有什么不平衡的;我忧虑的是社会贫富悬殊这么严重!

3、我讲我的工资和收入,谁说过“生活不宽绰”?我说的意思是不要自己知足了,就
不管广大人民群众。当时你对我每月5000元左右收入感到吃惊(有的民工一年还挣不到
呢!),那么,你每月的各种收入肯定是大大多于教授的了。

4、为什么没有讲我有一年津贴降低的原因?为什么只谈结果不谈原因?我很长时间向
你详细谈了整个过程,凡是稍有良心的人,没有一个不对此事感到气愤的,你作为正常
人的良心那里去了?

5、我回国以后,很多学校请我讲课,连星期天都不休息,当然不是高报酬,主要是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辅导,还有干部培训等,从未间断过的、现在仍旧坚持给北京办的最
好的、受到国家表彰的一所民办学校上课,那是“偶尔”的吗?

6、我是1997年之后再没有出版著作吗?专著是著作,与人合著就不是著作?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我主编的、高教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国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教材《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张云秀主编、
我副主编的第三板《法学概论》和沈宗灵主编、我参编的《法理学》,法律出版社出
版、吕世伦主编、李用兵和我副主编的《列宁法律思想史》;

此外,《法律基础》,全国普通高校“两课”示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基础
》教师教学参考用书,高等教育出版社;参编的:《马列法学原著选读教程》,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反腐败论》,四川教育出版社;《法理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
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法理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大
学出版社;《21世纪领导哲学》,四川大学出版社,等。难道以上不是著作吗?有的还
获得了国家奖励的著作,难道就不是著作吗?

7、我上的法理课“似乎”不在学生“追捧”之列吗?是什么意思?你的根据是什么?
为什么〈法理学〉课程讲完后学生会掌声呢?全校通选课《法学概论》为什么人数从
100名,这学期又增加到400多名?(请你马上到北京大学我的两个课堂上听听看看!)
既然讲课效果这么差,为什么还被北京大学授予优秀教学奖?还受到过北京市政府多个
机构的表彰?

8、什么时候我的《法理》课差点被取消?我对你讲的明明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著作选
读》课程,2000年前后有个别领导人,对这门课程很不感兴趣,想取消,但是在学校党
委领导同志的支持和我的要求下才得以保留的。你为什么撒谎?当时你还问我:你教这
门课这么多年了,有感情,退休后没有人上,不感到难过吗?你为什么连做人的起码良
心都没有了呢?为什么故意张冠李戴?《法理学》课程是法学院本科的必修课,从来没
有发生什么被取消的问题。我已经多年没有给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开设什么《法理课
程》,反驳造谣的学生的帖子你为什么不报道?为什么只发表一个方面的观点?

9、我的课堂上到底是谁“正面交锋,当场辩论,愤而出走”?你有根据吗?

10、我们2004年185名学者的签名,你为什么只说有大一新生,为什么不说主体是教
师、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呢?

11、为什么把国家立法活动偏偏说成是正常的“学术讨论”并还要求我发表“论文”的
方式进行?难道吴邦国委员长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是搞“学术”讨论,他是全国“学术
”委员长吗?

12、谁“动辄”写公开信“直呈”中央?难道直呈你们?难道还不是正因为直接写了公
开信才引起中央领导同志注意,才阻止了你们的意图吗?难道不正因为这,你们才不讲
道理,说我“外行”,而加以人身攻击吗?

我诚恳地告诉我的同志和朋友们,通过这次事件,我越来越感到,多年以来做意识形态
工作和新闻工作的,不提社会主义的党性原则,不提人民的喉舌,片面强调和一味追求
什么效益和物质利益原则,害了我们不少的青年新闻工作者,他们有的完全变成惟利是
图的小人,成了“资本的代言人”,没有一点劳动人民感情!如果继续容忍他们这样胡
来,我们的党、国家和人民必将继续遭受更大的毒害!

最后,呼吁新闻界一切尚有良知的人士,为了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为化解党群矛盾和
社会矛盾,消除腐败,弘扬正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共同
奋斗!

为维护新闻界的声誉,纯洁新闻队伍,清除害群之马,挽回极个别人所造成的坏影响和
预防未来继续为害,我呼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领导严肃处理此事!


抗 议 书


国家新闻出版署领导同志:

我对于《南方周末》记者赵蕾(女)记者发表在2006年2月23日第7版上题为“巩献田:
英雄还是罪人?”的文章,违背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违背诚信原则,断章取义,捏造
事实,提出强烈抗议!

同时,对于侵犯我个人肖像权和名誉权保留提出诉讼的权利。

为维护我国新闻界的声誉,为纯洁我国新闻界队伍,我恳切请求领导同志调查处理此事!


北京大学教授 巩献田

2006年2月24日

巩献田:英雄还是罪人?

  法学教授被指“法盲”

  记者眼前的这位巩献田教授,既有“勇士”、“民族脊梁”、“民族英雄”
的美誉,又身担“法盲”、“历史罪人”、“全民公敌”等骂名。

  “公开信发表之后,我接到了很多来信来电,也有很多媒体找我,”巩献田
操一口山东口音,他说,“我一般都把电话线拔了,朋友们都让我别见记者,要
保护自己。”

  因为公开信直指物权法违宪,巩献田可谓宪法文本不离身,一谈到具体问题,
他就从一个印有“北京大学”字样的布袋里拿出宪法和立法法的单行本,不住地
翻法条为本报记者讲解。上面的很多条款都用彩色笔作了标注。

  不过,他的论点似乎并未服众,北大未名BBS上甚至有人说,要给巩献田上
堂宪法入门课。他所讲的“宪法是根本的政治大法,不属于一般法律领域”马上
授人以柄,反对者称,“不谈观点,单从法言法语的角度讲,巩献田宪法不及
格。”

  “我料到肯定有很多人攻击我,但也有不少人赞同我。”巩献田从布袋里拿
出安徽蚌埠一位房产商的信,告诉本报记者,“很有意思,私营企业主也给我来
信表示支持。”

  “其实不少人和我有相同意见,我只是那个指出皇帝没穿衣服的小孩。”巩
献田说,“这个草案无论在形式还是实质上都是违宪的,不能被通过。”

  “其实我站出来说话也没考虑那么多。要知道,起草物权法的有我的师长,
还有其他的同事,有一些,应该说还是很好的朋友。”巩献田解释了他的初衷,
“我对事不对人。”

  “我自己就是既得利益者”

  公开信发表后,也有不少人质疑巩献田的“初衷”。

  有位网友就说,自己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别人。在他眼里,巩献田就
是想“搏出位”,捞点钱,让所有的中国人知道法学界还有他这么一位兢兢业业
的老教授。

  巩献田主动向本报记者驳斥这种“恶意揣测”,“我自己就是既得利益者”,
这封公开信并非为找回利益受损后的平衡。

  这位在北大教了十几年书的“既得利益者”,生活并不宽绰。他说,自己每
月的基本工资和津贴加起来,“能拿到5000块钱就很不错了”。有一年的津贴评
级,他被降至副教授一级,“就是少了500块,也没什么”。

  然而,较之法律圈内的一些教授,巩献田5000元的月收入显得颇为微薄。有
民法教授开一次讲座就能进账上万元,更别提做兼职律师办案子和为当事人出具
法律意见书了。而巩献田几乎绝缘于这些收入渠道,虽然偶尔也给党校的学员开
开讲座,给法律专业的自考生讲讲辅导课。

  当被记者问到为何在1997年《法理学三论》之后,近10年来再没著作出版时,
巩献田隐隐道出经济上的原因:“从2000年起要付22万元房款,手中也没太多钱,
现在出书需要自己投钱的,没几万块钱不行。”

  我僵化、保守、古板吗?

  据介绍,巩献田学术特长为法学理论。但同样是教授法理学,有些教授的课
堂上座无虚席,甚至连地上都坐满了人;而巩献田讲授的法理课似乎不在学生主
动追捧之列。

  巩献田告诉本报记者,2000年前后他的法理课程差点被取消,在他力争之下
才保住。但一位上过该门课的学生在BBS上分析道:“被逼上老巩课的研究生基
本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投其所好,考虑的是现实利益,比如学分,尤其是提交论
文时观点必须政治正确,再多加一些吹捧的华丽辞藻,那拿高分是没有问题的;
后者就是很有个性的人了,正面交锋,当场辩论,愤而出走!”

  “巩教授的法理课很多内容与政治理论重合。从某种意义上讲,并非一门独
立的法律学科。”一位法学博士这样解释。本报记者注意到,自1992年以来,巩
献田发表的论著大多横跨政治、法律两个领域,比如专著《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
修养》,比如2001年发表在《高校理论战线》上的论文《德法并举 长治久安》。

  巩献田早年留学南斯拉夫。他自嘲道,有人说他僵化、保守、古板,教的那
套东西过时了。尽管如此,去年他还让他的博士生做了一项研究,统计分析改革
开放到2005年某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引用马克思主义(包括马、恩、
列、斯、毛、邓)著作的情况。

  前年,巩献田曾针对郎顾之争带头联名向中央上书,直言国企改革违宪、国
有股流通改革违法。此事被看作这次批驳物权法的公开信的前奏。在那次上书中,
北大法学院的几个大一学生也在联名信上签了名。有人因此质问:“如果博导巩
献田对自己的观点足够自信的话,为何不向高年级的同学或者博士生、硕士生兜
售,而去鼓惑连产权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大一新生?”

  对于此次公开信事件,也有人持类似的疑问,“如果是正常的学术讨论,完
全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的方式平和地进行,为何动辄写公开信直呈中央?”

  但不可否认的是,如巩献田自己的学生所说,他将注定被载入中国立法史。

Sunday, February 19, 2006

潘知常为何如此失常

  张远山

  早上开机上网,看完新语丝(我设为主页)《李大同、卢跃刚对〈冰/点〉
停刊事态发展的联合声明》和《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关于对冰/点周刊整顿和争取
早日复刊的处理决定》两文,立刻撰写《请被“组织批驳”者署真名》发给方舟
子。然后才看到潘知常《从张远山的无聊到方舟子与新语丝的无耻》(学术批评
网2006/2/17)及其附文,非常意外潘知常竟会如此失常。

  拙文《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xys2006/2/8),对潘教授与鄙人所
见略同地选了五部同样的古书表示“惊喜”(引号并非反语之意,而是引用拙文
原文),并未指控其抄袭鄙人,全文对潘教授也无一字不恭——若有,请潘教授
或任何网友引出原文,使我有机会深刻反省:在自己没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居
然伤害了一位我原想与之握手的学者。只要言之有据,我愿为此向潘教授和拙文
读者道歉。

  拙文原可题为《潘知常教授与鄙人英雄所见略同》,但自居“英雄”过于搞
笑,因此省略,但善意甚明。潘教授桃李满天下,爱师者必定不少;他们知道其
师视角得到“江湖人士”(潘知常语)张某人支持,不致于不高兴。鄙人著作十
余部,刊文上千篇数百万字,支持者也有一些;他们知道被支持者之视角得到教
授、博导潘某人支持,也不致于不高兴。我原想这是一件雅事:两位当代知识人
不谋而合,从浩瀚古籍中挑出同样五部书而予以不同解说,可以使读者对这五部
书更为重视,更感兴趣——他们读毕自然会有与潘、张二人都不同的心得。潘、
张二人若有缘相见且心态正常,完全可以把酒言欢。

  拙文明确说:“想必潘先生不读《书屋》,也未读拙著,也未在网上读到拙
文,才有这样令我惊喜的所见略同。”这就是假设其演讲即使在拙文后,也未受
拙文影响,而是“英雄所见略同”地选出这五部书。拙文又明确说:“潘先生于
2006年2月4日将此文上传自己的博客,但不知演讲于何时何处。”这就是假设其
演讲很可能在拙文前,而我也未受其演讲影响,而是“英雄所见略同”地选出这
五部书。潘教授若心平气和赐告:“我的演讲是2000年以来应邀在北京大学、清
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
学、中国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
浸会大学以及南京大学等数十所著名院校开办的学术讲座。”想必方舟子欣然愿
登潘教授大作。

  可惜潘教授虽名“知常”,大脑回路却十分反常,竟写出妙文《驳张远山先
生的“所见略同”》寄给方舟子。方舟子没登。我没问方舟子,以我对方舟子的
了解,推测不登的可能理由如下:该文题名为《驳》,方舟子一望即知潘教授没
读懂拙文,也没看出鄙人善意,恐怕就没兴趣读完。假设读完了,那么以重证据、
讲逻辑著称的方舟子,若照登如此妙文,必加人见人畏的“方舟子按”。大概顾
及鄙人善意和潘教授清誉,就算了。

  潘教授声称要“出面揭穿张远山的谎言”,指控张远山“在方舟子的《新语
丝》上诬陷我(指潘自己)”,把我的“惊喜”极为反常地读为“愤怒”,又别
具特异功能地推测出张远山“言下之意是我(指潘自己)参考了他(指我张远山)
的文章,但是却没有注释。”继而气壮如牛地断言“张远山先生的意思很清楚:
我的演讲参考了他的这一看法”,进而无中生有地发挥出“张远山先生……说,
他的文章在前,我的演讲发表在后。因此我就肯定看过他的文章,因此当然也就
参考过他的文章。”还不肯罢休地“最后再罗嗦一句:张远山先生很希望大家关
注他,也关注他的书,这份心情我很理解。可惜我不知道怎么上别的网站,那么,
我就在这里替他本人与他的书作个广告宣传吧——张远山先生很希望被关注,大
家在有空的话都去看看他的书啊!”

  请潘教授重温胡适名言:“拿证据来!”我张远山在何时何处这么说过?如
此之多的莫须有指控,潘教授为何不引用哪怕一个字鄙人原文作为证据?我没有
的“心情”潘教授居然也能“理解”?潘教授认定鄙人撰此小文是“无聊自我炒
作”——我都懒得与尔等“庙堂人士”说我拒绝了多少媒体采访,多少上镜邀请,
多少报刊约稿,多少出版机会。鄙人若追求声名,不要说现在,若干年前你潘教
授恐怕就羞言从未听说过张远山,否则以如此狭窄的涉猎如何博导?难道对“中
央文件”倒背如流就能教授?即便潘教授现在大言不惭地声称从未听说过张远山,
难道就以为是对我声名不显的奚落?而非自曝渴求声名之心曲?

  逻辑如此错乱的文科教授,不被方舟子视为文科傻妞还想被视为何物?方舟
子没把第一篇妙文“立此存照”,已经给足了面子,仁恕之心昭然。事情若到此
为止,我也愿秉持仁恕之心,第N+1次“哀其不幸,恕其不争”。

  不料方舟子不登其第一篇妙文,使潘教授不惜斯文扫地,又很“有聊”很
“有耻”地炮制出第二篇不妙之文《从张远山的无聊到方舟子与新语丝的无耻》,
同时发表于潘知常博客和学术批评网(2006-2-17),从对我的莫须有指控进而
扩大到对新语丝的无端谩骂和对方舟子的无端侮辱。这回我确实愤怒了!中国学
者究竟都怎么了?为何面对庙堂强人便无限恭顺,面对江湖人士却极其横霸?为
何稍有不忿(其不忿还源于特异功能)就大耍流氓?为何满腹诗书却满嘴喷蛆?

  尤其令我无法容忍的是,潘教授竟敢在大失学者风度的第二篇不妙之文中捏
造谣言:

  “张远山先生其实也知道他的愤怒根本站不住脚,但是他又需要给愤怒一个
理由,以便让自己和自己的书能够得以亮相网站,因此他又在我的博客《第三讲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谈红楼梦》后(http://pan2026.blog.hexun.com/)跟了
个帖子。”

  这再次证明潘教授只会大胆假设,从不小心求证。那个匿名帖子全文如下:

  “潘先生与张远山有一个重大分歧。潘先生在文中认为‘《红楼梦》是中华
民族的文化圣经’,而张远山在撰于2004年2月、发表于《书屋》2004年第5期、
同样收入拙著《文化的迷宫》的《‘江湖’的词源》中认为:‘《庄子》是中国
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元典,是江湖中国无可争议的文化圣经。’我考
虑潘先生可能背错了。”

  这位匿名网友只不过图方便而粘贴了拙文中的几句原文,他原打算为引文加
双引号,匆忙中又忘了。潘教授却仅凭引文中的“拙著”二字就断定发帖者即鄙
人。鄙人尽管对潘教授本无恶意,但还不至于对他抬举到在其博客跟帖。该帖发
帖时间为“2006-2-9 10:24:08”,稍后另一位匿名网友跟帖说:“‘拙著’一
词请慎用,除非是《文化的迷宫》原作者。”(发帖时间2006-2-9 13:54:52)
不需要“高中文化水平”(潘知常语)就能明白事实真相,何况是教授、博导?

  一个公众人物若对自己的诚信稍具自信,何必担心别人竟会不相信如此简单
的基本事实——演讲于2000年,演讲稿发表于2006年。潘教授心平气和说出来,
读者自然相信;现在捶胸顿足说出来,读者信不信我不知道,但我依然相信。我
还愿意相信:潘教授此前从未读过拙文拙著。潘教授“看到张远山先生在新语丝
上发的文章《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才知道了这么一个人与这么一个人
所写的书”。我说“愿意相信”的意思是,我不知这样一来,对潘教授声称尽知
“张远山与方舟子的关系极不寻常”,是否还该相信?我与方舟子之所以“关系
极不寻常”,就因为我们都很较真,而且认为:任何人笔下哪怕仅有一个字不可
信任,就意味着其公信力的破产。

  我为因我而起殃及方舟子而向他道歉!并为因我而起殃及新语丝而向新语丝
读者道歉!同时我要求潘知常为他对我的莫须有指控、莫须有诬陷、莫须有侮辱
道歉!至于不识抬举就不必道歉了,以后我不再抬举就是。倘若拒不道歉,那么
当我再次“无聊”到想“抬举”时,就不客气了。

  2006/2/18于上海北郊

  潘知常博客该文地址:http://pan2026.blog.hexun.com/
  学术批评网该文地址: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7676&type=1009

  说明:
  刚才重读一遍上文,发现昨天原稿中“这位匿名网友只不过图方便而粘贴了
拙文中的几句原文,他原打算为引文加双引号(从把引文中的双引号改为单引号
可知),匆忙中又忘了。”括弧中语有误。
  那位匿名网友直接粘贴了拙文原文,没把引文中的双引号改为单引号。是我
打算撰文时引用,粘贴时顺手将双引号改为单引号,撰文过程中却忙中出错,忘
了是自己改的。谨向那位匿名网友及读过原稿的读者致歉!不过这不影响跟帖者
非我这一事实。
  特请方舟子删去括弧句,并将此说明附于文后。

Thursday, February 09, 2006

关于日本伪科学书的一些新信息

  作者:Aniki

  得知江本胜的书“来自水的消息”已经翻译成中文,现补充一些有关这本伪
科学书的信息和科学工作者对其的批判。

  首先从田崎晴明对该书批判性的书评中得知,江本胜是IHM股份公司的创立
者(现在是会长),IHM是以“把波动和水科学化”为旗号,从事出版和销售
“波动医学”商品(比如,波动测定仪=189万日元,约合16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另外,从二村真由美的文章中得知,江本的学说在美国悄悄热起来的电影“What
the $#*! Do We Know?” (读成What the Bleep Do We Know?)中出场,随着这
个电影的日本的热映,江本一跃成为有名的日本人(虽然江本本人没有在电影中
出场),而这本书的英译版“The Hidden Message in Water”也成为纽约时报
05年2月best sale的第13位。

  江本的理论在本来就有相信精神力传统的日本社会很容易成气候,但真正的
科学家当然对此不会漠视,由于时间的关系这里只简单的翻译大阪大学菊地诚的
一段。这是他在与小学老师的讨论中的一段。

  段落的标题是“(江本的理论)毫无疑问是伪科学”。

  “照片是真的“结晶”的照片。但是,结晶的形状受语言的影响的主张却是
谎言。同样,结晶的形状也不会受音乐的影响。江本等人虽然宣称“还没有被科
学的证明(暗示将来也许会被证明—译者)”,可实际上,科学已经证明这种主
张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中谷宇吉郎的关于人工雪的试验已经表明结晶的形状是由
温度和过饱和度决定的。这个研究作为优秀研究成果已为世界所知。另外,水没
有感觉器官,也没有脑和神经,只是一种物质,不可能会对语言有所反应。”

  田崎晴明的书评:http://d.hatena.ne.jp/hal_tasaki/20051217
  二村真由美的文章:http://homepage3.nifty.com/oniyuri/sub05.html
  菊地诚的文章:
http://www.cp.cmc.osaka-u.ac.jp/~kikuchi/nisekagaku/mizuden_doutoku2.html

  另外,田崎晴明的建议已经为会议接受。

立此存照:《南方周末》不良记者李海鹏又骂街

  人中翘楚

  李海鹏

  何祚庥院士跟《南方人物周刊》滴风波,越来越有意思鸟。何院士接受对方
采访,说了一堆特立独行的话,大意诸如矿工死了正常,只能怪他们命贱之类
的。。很有性格。。照我看,说了就说了呗,没什么大不了的。中土地大物博,
畜生多了,又不光现丫一个。当年董卓同学要迁都,荀爽等人拦着,说你不能违
法强迁,让老百姓利益受损呀。董卓就说了:“我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你
得承认,这气魄不输何院士,所以不能说只有何院士才是英雄。

  其实丫的犀利之处在于,随后来了个不认帐,写了三篇文章,说《南方人物
周刊》污蔑他。文章写得挺妖娆,可就是说不清楚自己哪句话没说。建议大伙儿
去看看,老先生胡搅蛮缠,也是一景儿。

  然后“新语丝”又罗织了一堆一边儿倒的奇谈怪论,一水儿地向着何院士。
对于这种做法,就实在没啥好说的鸟。对于那些爱发怪论的人,我觉得也好理解。

  人的智力参差不奇,傻一点儿总是有滴。在《唐吉诃德》里,唐吉诃德犯了
疯劲,而且传染力特强,作者就有句话,放这儿正合适:“连头脑这么简单的桑
丘都被他拖累得失去了理智,通常他那颗脑袋只是用来戴帽子的。”

  长个只是用来戴帽子的脑袋不稀奇。像德劭望重的何院士那样,长个那种脑
袋还能戴上院士帽,才是了八起的人中翘楚呢。

Tuesday, February 07, 2006

中国的院士水平到底如何?——再驳王铮同志

  

  作者:吃羊老狼

  现在一有人谈到中国的院士,就把搞两弹一星的拿出来说事。现在到底有多
少主要是靠参加搞两弹一星(及神州飞船)的院士?一共1200多科学院工程院院
士,其中不会超过10%吧?加上象袁隆平,王选这些做出重大贡献的5%(不用看
什么文章就知道水平的,美国的还有比尔·盖茨),咱们可以把这15%排除在外。

  剩下的85%,主要还是做文章的(没有重大贡献又没有什么文章的,能当上
院士本身就说明问题了)。这些人的水平怎样?80年及以前的院士中,响当当的
是绝大多数。我所知道的在美国二流学校拿终身教授位置的方励之(Univ of
Arizona),夏道行(Vanderbilt),都是这一时期选上的院士。这些人在现在的两
院院士中不到10%。在其余的75%(绝对数)中,绝大多数是80年后选上的院士。
老狼的观点是最多20%(绝对数)的人能达到美国三流大学(120-200名)教授副
教授中的最高水平。算上5%的误差,50%的两院院士绝对达不到美国三流大学终
身教授的最高水平。(笼统说2,3流大学的教授水平可能会有误解,因为美国二
三流大学中有些拿了tenure就不做研究了。)

  文兰有人说过了,就不提了。下面是两个美国三流大学的计算机系教授副教
授在scholar.google.com上被引用最多的五篇文章的引用数:Hengda Cheng
(Utah State): 118,45,41,40,28; David Opitz (U. of Montana):
177,95,44,24,21。公平起见,前者是做模式识别的,后者是做人工智能/计算机
应用的。王铮同志,你可以从国内做模式识别,及计算机应用的院士中任意选一
两个比一比。(截至2006年2月6日,做模式识别的中科院石青云院士被引用最多
的是22次。)

Friday, February 03, 2006

图片:(原创)亲历动迁之三--------心理战来了,无耻!

看到没有?“十三天时间有30%的居民签约”。我看到的是三幢楼仅有两户人家搬迁,其中一户是卢湾区政府的工作人员。狗东西,比秃尾巴狗还横。常把A6,凯迪卡克开回家。因停车野蛮,老子曾经训过他,那东西说: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耽误了紧急公务你吃不了兜着走。老子不吃着一套,让这东西说出是哪个部门的,这东西就没声音了。

60多户人家,走了两户就是30%?看来不是算术有问题,是大脑需要检查了。

这份东西心理战得成分在哪里呢?原来说2月4日以后就没有两万元的奖励了,现在放宽到正月十五,这就是没有信用的表现。希望在这段时间里,利用人性的贪婪,骗走一部分居民。

最毒的地方是“坚持前后标准一致,决不让早签约、早搬迁的居民吃亏。”潜台词是什么?晚走的、和动迁公司对着干的肯定要吃亏,不接受我们的条件,你们没好果子吃。
最后一句最搞笑“切实依法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你们不过是企业法人,有什么权利“切实依法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你们以为东坛公司是什么?政教一体的组织?你们配谈什么法律?你们与动迁居民之间是平等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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