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2, 2007

中医不是在治,而是在骗

  箫邦  方先生您好,我偶然看到凤凰台一虎一席谈节目,关于中医的话题,看到那个中医什么院的院长,您可能不是搞医学研究的,让他在那里瞎说您也反驳不了,本人行医多年,他所列举的:丹毒、痛风、过敏性鼻炎。中医不是在治,而是在骗,尤其那个丹毒,本人的亲戚让中医越看越重,发烧、腿肿得特别粗,最后使用头孢哌酮才给治好。  痛风和过敏性鼻炎目前西医也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法,通常采用秋水仙碱和别嘌醇来维持,而且,有位同事的爱人,只有进口的才能止住,云南产的都不行,每天接触很多这类病人,中医纯粹是胡扯!  我看到他在那里胡扯,而您却一句也反驳不了,看来您可能不是搞医的,我们隔壁的医院住着18个吃中药把肾吃坏的病人,他们曾经都是中医中药的崇拜者,其中一个人来到我这里表示十分气愤,开口大骂中医害人!  我们的国情,愚昧的势力太众,简直难以抵挡。  八几年的少林寺根本就没练武的,当时的报纸成天就登这些事,由于同名电影的原因,小孩们都跑去说要习武,结果被告之这里没有练武的。你再看看现在,搞成真的了,谁挡得住?甚至和爱国搅在一起。   正在工作,说的仓促,说这些事最好不要带情绪,中药的流通体制现存的问题相当多,先不说,单就中医诊脉,能摸出那里藏着个小瘤子吗,CT、核磁共振轻而易举的就可以做到,这些仪器出现之前,老先生们凭着自己的悟性。老实的。。。。。。。不老实的就开始跳大神,明摆着的。谁不信随便找一个叫中医的医院挂个号,你看看他拿什么药给你治。  经常有农民拿着家乡的方子到我这里来,前面列了七、八种草药,最后搭拉不是地塞米松就是强的松,这样的方子不但是胡用中药,而且也在烂用西药(激素),这里强调的不是走极端,拉一个打一个,中医药确实应该把它放到体制以外去用,它夸大得太厉害。

Thursday, March 15, 2007

“太空看长城”在科学上基本是个无意义的题目亦然 

 我是做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对遥感略知一二,本文不当之处,请遥感专家指正。从遥感研究角度来说,“太空看长城”研究的是人的裸眼在太空中的识别能力。这基本上是个无意义的题目:其一,现代遥感,无论是卫星遥感还是航空遥感,完全是靠传感器来收集信息,从没听说靠人眼的。专门设计的传感器比人眼要敏锐得多,既可以达到人眼达不到的分辨率(1米甚至更高),也不局限于可见光波段,恐怕不会有研究机构去花钱研究人眼和传感器的比较,正如不会有人花钱去研究人眼和照相机的比较。其二,这个题目可能有些用处的地方是为研究人脑如何处理信息提供一些资料,对开发自动分类或模式识别算法可能有帮助,但是这种研究完全不用把人送上太空就能进行。其三,即使这个题目的初衷是仅仅想回答或澄清某些“民族”或“文化”方面的问题,它也不可能达到这个目的,因为这基本上是个无解的题目。正如有些网友已指出,这里面的变量太多,轨道高度,大气状况,背景条件等等,都会影响人眼的识别能力。我相信在某些条件下,象长城这种线性物体肯定是可以被人眼识别出来的,可是如果用上“某些条件”这种状语,能被看到的人类工程可就不是“唯一”或“唯二”了,这个题目也就失去了“民族”的意义了。  另外对浪琴的说法作一些补充:用遥感图像(如GoogleEarth里的图像)并不能证明人眼能看到或不能看到什么。正如人眼看到的和照相机拍出来的可能会有很大不同。GoogleEarth里的图像是个大杂烩,有来自不同卫星不同时段的影像,有些地方可能还有航片(飞机上拍的照片)。Google基本上是把他们能搞到的关于某一地区最好的影像放在那里。

Saturday, March 10, 2007

谈谈帕拉切尔苏斯兼复杜讷先生 

  郑宝山  杜讷先生对于“科学理性地看待“无氟牙膏”与“含氟牙膏”之争”一文中帕拉切尔苏斯(Paracelsus 1493–1541)一段话的译法提出了疑义。这段话的原文是拉丁文,通行的英文译文为:“All substances are poisons; there is none which is not a poison. The right dose differentiates a poison and a remedy. ”这段话如果直译的话应当是“所有的物质都是毒药,没有什么物质不是毒药。正确的剂量区别了毒药和药物。”  由于文字的两度转译,再加上帕拉切尔苏斯使用的带有格言意味的古拉丁文的表达方式,这句话直译后的表达有些别扭。国内毒理学的一些文章采取了一些不同的翻译方法。为确切翻译这段话并易于理解,经与著名毒理学家,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的张宝真教授讨论后,将这段话表达为:“所有的物质都是毒药,所有的物质又都不是毒药,唯一的区别是它们的剂量。”为了说明并非直译,我在文章中特地用了“这段话的意思是”这样的说法,并且给出了原文。  我在“科学理性地看待“无氟牙膏”与“含氟牙膏””一文中引用帕拉切尔苏斯这段话有两层用意,一方面强调剂量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希望大家重视对医学史的了解。  在谈到帕拉切尔苏斯时自然就会引出古罗马的切尔苏斯(Celus, Aulus Cornelius)和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 ( Hippocrates of Chtos )。帕拉切尔苏斯的意思是超过切尔苏斯,而在古罗马,切尔苏斯被誉为“罗马的希波克拉底”  希波克拉底 ( Hippocrates of Chtos )(约公元前460-前377)是古希腊医生,被誉为医学之父。出生于古希腊科斯的医学世家,医术超群。曾广泛游历希腊和小亚细亚,行医授徒,长期在科斯的医学学校任教。“希波克拉底文集”和“希波克拉底誓言”并不完全出自他的手笔。“希波克拉底誓言”为医生的医学道德准则。在许多国家,医学院的学生在毕业从事医生职业前要按此誓言宣誓,这一誓言对其一生都是有约束力的。誓言的内容要求医生要尽其所能为患者谋福利,不能因一生的治疗使患者遭受伤害;医生在私生活和职业操守方面应当堪为道德楷模;保证决不帮助有自杀愿望的人自杀或企图坠胎的妇女坠胎;决不利用患者对自己的信任去谋个人私利;绝对保守在诊疗过程中获得的患者隐私等。正是由于“希波克拉底誓言”的存在,许多医生对于“安乐死”、“妇女坠胎权利”、“医生参与采用注射办法处死犯人”采取抵制的态度。  切尔苏斯(Celus, Aulus Cornelius)是生活在公元一世纪的,公认的最伟大的古罗马医学作家。写过一部百科全书,但仅医学部分保存下来。“医学”一文中有很多在当时非常先进的论述,例如他主张清洁,对伤口必须清洗干净然后涂以食醋、百里香油之类,现在认识到这些物质都有消毒作用。文中描述了移植身体其他部位皮肤到面部的整形手术,确立了炎症的四个基本特征:红、肿、痛、热。切尔苏斯将疾病的治疗分为三部分,分别为饮食、药物和外科手术,首次提到心脏病及精神病,提到用结扎法止住动脉出血。该书的历史部分极为重要,后人对于希腊时代和亚历山大时代医学的了解几乎全部来自这本著作。切尔苏斯被尊为“医学界的希塞罗”及“罗马的希波克拉底”。  帕拉切尔苏斯是医师也是炼金家,出生于瑞士。他发现并使用了多种新药,促进了药物化学的发展,对现代医学,包括精神病治疗的兴起做出过贡献。1516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并开始采用帕拉切尔苏斯之名。  帕拉切尔苏斯意为超过切尔苏斯。他强调自然的治疗能力,反对一些错误的医疗方法和无用的药剂。1536年发表“外科大全”,1541年神秘的死于萨尔斯堡的客栈。1530年写出当时最精确的有关梅毒的论文,指出适量汞剂可治梅毒。他是最早将甲状腺肿与饮水中的矿物质联系起来的人。他采用了多种含汞、硫、铁及硫酸铜的新药,将医学与化学结合了起来。  希波克拉底、切尔苏斯、帕拉切尔苏斯对于医学的贡献,他们的一些思想至今仍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如果我们对西方医学发展的历史有一些了解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所谓“中医”的很多思想和方法,在早期西方医学中也是非常相似的。因此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中医”与“西医”的区别与选择,应当是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区别与选择。我们既不应当轻易的将传统医学中有用的东西丢掉,也不应当拒绝发展,拒绝用现代的更科学的方法通过检验抛弃传统医学中无用或有害的东西。  帕拉切尔苏斯对于剂量的强调,对于我们认识保健品的欺骗性,正确理解媒体上一些有关健康的奇谈怪论是非常有用的。  我们经常在媒体上读到关于什么东西摄入不足会有什么健康危害的说法,也经常看到什么东西摄入过多会有什么健康危害的说法,但是这些说法基本上没有给我们任何有意义的信息,因为它们都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剂量问题。按照帕拉切尔苏斯的观点,任何东西摄入过多都是有害的,空气、水、食品都是如此。同样人体需要的任何东西摄入不足都会发生问题。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在正常的饮食和生活条件下,这种摄入过多或不足的情况能否发生,是否存在?  例如现在微量元素几乎成了所有食品、保健品对人有好处的宣传词,但是姑且不论很多微量元素实际是对人有害的,即使是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又有几种是人会缺乏的呢?经过近百年的研究,目前能够确认的,在自然状况下就会因缺乏而导致人的健康和疾病问题的微量元素只有碘一种。除碘之外还有氟和硒。氟在缺乏的情况下,龋齿的患病率会升高,但氟的摄入不足不是龋齿发生的原因,氟只是提高了牙齿对造成龋齿发生的有害因素的抵御能力。硒摄入严重不足的地区也是克山病和大骨节病流行的地区,但单纯的硒缺乏不会导致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的发生。  我们经常看到补铁、补钙的宣传,其实我们的正常饮食中已经有了足够满足身体需求的铁和钙。正常人体拥有非常完善的调节机制,在摄入量较少时增加对食品中铁和钙的吸收并减少排泄量,摄入量过多时会减少吸收,增加排泄量以维持人体的需求与平衡。除非你严重偏食,或者你患有某种疾病,钙和铁的吸收出了问题,吸收不了甚至完全不能吸收,或者排泄过多,维持不了机体的正常需要,这时才会出现健康问题。但是补铁、补钙解决不了这种问题,只有改变偏食习惯,有什么病治什么病才是正确的办法。当桶漏水的时候,把桶补好和向桶里面补水哪个办法更好呢?  至于其他一些动物必须微量元素的发现都是在动物实验中发现的。将实验动物饮食中某种微量元素完全除掉,一段时间后动物出现了某些问题。作为科学研究这些工作当然是有意义的,它使我们了解了具体一种微量元素在机体中发挥了什么作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这种微量元素在所有的食品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而且都已经足够满足人体的需要,因此由于它们的不足而导致人群患某种疾病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人为补充这些微量元素也是完全不必要的。  保健品大多是治不了病也害不死人的,我们在揭穿保健品的骗术时,讲它们用的过多会有害固然不错,但吃保健品吃到中毒的剂量也是几乎不可能的。  保健品最主要的欺骗性和骗钱手段是价格问题。中国人往往认为贵的就是好的。在医院里医生开的药便宜了,有的病人反而会请大夫给开点好药。药店里疗效相同,名字不同的药,售货员和患者都认为贵的药一定就是好的。为此保健品的定价一般都非常高,设法给人高级、有效的感觉。明明就是在日常生活中稀松平常的东西,在保健品中换个科学名词再加上宣传,价格就涨了几十、几百倍。几块钱的鸡蛋变成蛋白粉,价格涨了几十倍,再变成氨基酸,价格可以再涨几十倍。补铁用硫酸亚铁就行了,1块钱的硫酸亚铁够一个学校的学生补铁了,如果你真的缺铁,硫酸亚铁的效果和XXX一样好。如果你真的缺钙身体又没有别的毛病,把石灰石或贝壳磨成粉吃下去也一样有效。  扯的太远了,就此打住。

Thursday, March 01, 2007

荒谬的中医专利和荒唐的国家知识产权局

   PTT  读了方舟子先生的《科学成就健康》一书,收获颇深,尤其是看了此书最后有关批判中医的内容,更是增长了不少见识。强烈期盼方老师的系统批判中医的书籍尽早上市,以飨读者。  因为最近要查一些专利,所以登陆到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的网站。忽然想起了曾看过一篇报道说某位中医专家申请过多项有关中药的专利,所以决定就中药专利的问题进行一下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的网页链接如下:http://www.sipo.gov.cn/sipo/zljs/default.htm  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中药申请专利非常普遍,以“中药”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能检索到16641条发明专利(只是指申请过的,其中有些并没有授权)。从这一数字就可以看出中医们还是很热衷于申请专利的啊。  但对这些专利大概看看题目和摘要之后,笔者觉得自己获得了一个重大的发现。中药的专利问题成为我们打击中医伪科学战役中被忽略的一个死角,问题之严重令人瞠目结舌,某些已被授权的中药专利之荒谬超出人们的想象。  再以“中药 and 肿瘤”作为关键字去检索,检索到551条发明专利。很多申请的专利声称自己可以治疗肿瘤和癌症,这让人很怀疑其专利内容的真实性。不真实就是造假,就要受到打击。如果是被授权的专利,则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这篇专利是具有创新性的。但笔者在这里要提一个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如何检验并认定专利申请人在专利中宣称的疗效呢?  又看到了一篇专利声称能治疗艾滋病,就用“中药 and 艾滋病”去检索,结果也是让人大跌眼睛,原来中医早已“攻克”了艾滋病,让笔者深感中医之“博大精深”,令人“佩服佩服”。相关发明专利107条。笔者只看了前50条,找到了9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的专利。那剩下的57条中,应该还有不少被授权的吧。  在国际上艾滋病还无法完全根治的情况下,国内竟然有这么多治疗艾滋病的“灵丹妙药”,这些专利持有人的“丰功伟绩”实在让我辈“景仰”。  这些专利权人,有一些只是某市某街某门某号的某某某。其所提供的专利药物的配方少则几味中药,多则几十味中药组合在一起,就成了具有确定疗效的治疗艾滋病的药物。这不得不让人起疑,这某街某门某号的某某某怎么越看越象民间科学家呀。  民间科学家们早已用初等方法“证明”了歌德巴赫猜想,当然某某某完全用中医理论开出能治艾滋病的药方就不难理解。可是,与民间科学家们不同的是某某某的专利可是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的啊,是官方认可的创新啊。  可是这些所谓的药物到底能不能治疗艾滋病,结果是明摆着的。  笔者是搞有机合成化学的,对于专利的专业问题不太懂,但作为常识,如果有人号称几种草药一煮就成了治疗各种不治之症的良药,并可以用玄之又玄的中医理论进行解释,而且还能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这实在是荒唐。  专利是可以和市场连接起来的,这些荒谬的专利是可以合法地去转让并生产的,因为它们是授权的发明专利。如果某些药厂按照专利生产出了药物,并应用于患者,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老百姓是无辜的,他们很不专业。他们只能从药品说明书上找到专利号,而且这个专利号是真的,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老百姓是相信国家权威部门的(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这药既然国家都授权了,一定是好药。但吃下去后,如果因为药物无效而延误了病人的生命的话,那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否也应当为此负一定的责任呢?   在这里笔者呼吁一些对国外药物专利申请比较了解的学者就此发表观点,让我们一起来痛批某些荒谬的中药专利和荒唐的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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