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19, 2007

[转贴]权力伤害的不仅是权利不知道分子

文章提交者:bassis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两年前,广东增城,一个打工妹横过马路时,因肩扛锄头刮花了一辆开来的宝马车身,即刻遭到车主的拳打脚踢。打工妹被车主推倒在地,被另一辆快速行使过来的汽车当场碾死。而车主就是打工妹所在工厂的老板。当记者来到这个打工妹的“家”中完全惊呆了:她唯一的家当就是桌上一个剪开的矿泉水瓶里插有两双方便筷子。打工妹的丈夫,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面对记者除了一声声哀叹外,留下的是一双呆滞与无助的眼睛。
  今年4月,河南镇平县一个官员为了延年益寿官运亨通,居然肆无忌惮地先后强奸了数十名初中女生。(《南方都市报》07年11月7日头版)当地县城震惊了。
  近日,广东东莞石排镇,一个88岁老人痛心诉说:“住了三代人啊,祖宗三代留下来的东西,在一夜之间就这么偷偷被人铲平了!”这一次共有6间村民老屋被强行拆迁。(《南方都市报》07年11月9日A06版)
  以上活生生地告诉我们,现实生活中,随时都有权力对权利的野蛮侵犯。而弱势者显得十分茫然无助。
  权力从何而来?权利在哪里?为什么一些权力者把权力当成棍棒?可以肆无忌惮地、毫无顾忌地对待弱势群体?为什么弱者的权利被任意侵犯却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为了正视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权力和权利两个概念。
  权力是什么?权力是政治上的一种强制力量,是代表强势意志的工具。权力有一个特征:它只惧怕决定它命运的人。当它直接产生于强势集团内部时,它就是服务于该集团的工具,它只对集团内部负责,而对外部,权力呈现一种不可一世的面孔。这样的权力必然无视大众权利。因此推断:权力运作的好坏取决于产生它的根源。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伤害。当社会一群权力者有着无比的优越性、一种力量又占绝对强势、社会只能发出一种声音、社会监督机构有气无力、批评的声音十分微弱。这些极不正常的社会状态必然导致民众的权利遭受伤害,这就不足为奇了。
  权利又是什么?权利就是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当一个生命来到世间,便具有与其生命同等重要的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伴随人的一生,民众的权利如同人的肢体不可能与人本身分割一样。如果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民众的权利应该得到充分有力的保障。
  人有各种权利,但归结起来分为两类,即物质权利和精神权利。物质权利如:生存、繁殖、居住权利等等。精神权利如信仰、言论、思想的权利。前者是低层次的,具备动物性特点,后者是高层次的,具备人性的特征。
  按理,权利的拥有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国别种族。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意识形态、不同的经济文化、不同的政治环境,但最关键在于权力者的思想意志,它决定着民众基本权利的得失与多少。
  物质权利有形,精神权利无形。因此,在现实中,人们更重视物质权利,往往忽略了精神权利。人类社会至今仍然处在一种低级的发展阶段,在一些贫穷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人们物质权利都难以保障,更谈不上精神权利的分享。
  但无论如何,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就会发现物质权利并不能带给自己完全的快乐,它并不能使人得到充分的思想放松、舒畅的精神快乐。
  越是专制与人治的社会,人们的精神权利便越少。根源乃是权力无法有效监督,导致权力滥用,使得权力对权利肆意干涉和横蛮剥夺。另外,人们都清楚,统治集团一般不会轻易把精神权利交还给大众的真正原因是担心民众的觉醒会危及他们的地位。
  因此,在贫穷落后的国家,那些统治集团往往宣称生存权第一,而只字不谈精神权利。他们往往把民众争取精神权利的斗争叫做“得寸进尺”。他们只希望民众成为一种简单的劳动工具。需要提醒的是,个别民众往往也认为解决了温饱,去谈精神权利是否有点过分或有些奢侈,这些认识实在有些愚昧可笑!
  权利最大的伤害来自权力。权力滥用是产生祸害的根源。要保证人们的权利不受伤害和侵犯,唯一办法是制止权力的粗暴滥用。而制止权利最有效的办法是:一、权力必须真正来自于大众、产生与于民主;二、权力必须得到真正有效地监督。但监督权并非来自权力集团本身,而应该把监督权彻底地交给民众和整个社会。
  从长远看,权力对权利的伤害并不是单向的,就像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权力对民众权利伤害有多大,对权力者和统治集团自身伤害也有多大,这是一种辨证关系。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

同步带 三坐标 wordpress主机 普陀山旅游 新疆旅游 三清山旅游 张家界旅游 黄山旅游